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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招聘司法宣传人员公告
来源: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日期:2021-09-19 浏览
根据工作需要,经本院研究决定,采取劳务派遣的方式面向社会招聘1名司法宣传人员。具体要求如下:

一、岗位职责

主要从事司法宣传工作,主要负责新闻稿件编写、照片(视频)采集、本院微博、微信公众号、官网等媒体平台管理;负责涉及新闻宣传台帐资料的收集、整理和存档;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。

二、招聘条件

(一)应具备下列条件

1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优先;

2、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,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、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;

3、认真细致,踏实肯干,具有一定解决突发问题的能力。服从分配。本地长期居住者优先;

4、具备普通高等院校新闻传播类、汉语言文学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,擅长写作、摄影、摄像及三微平台运营。曾从事过新闻宣传工作者优先,如有宣传作品,请一并附上;

5、1990年9月1日以后出生。硕士研究生或从事新闻宣传工作3年以上的年龄放宽到1986年9月1日之后出生;

6、身体健康,五官端正。
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接收

1、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、受过治安处罚或劳动教养的。受过纪律处分的人员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;

2、曾被开除党、团籍的;在学习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;近三年曾受过记大过、降级、留用(留党、留校)察看等处分的;

3、曾被开除公职或者被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辞退的;

4、本人违反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,造成不良影响或者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;

5、本人或直系亲属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;

6、本人或亲属(配偶、父母、兄弟姐妹、配偶的父母、配偶的兄弟姐妹)从事律师职业(含见习律师、律师顾问)的;

7、其他不宜聘用情形。

三、招聘程序

(一)报名和资格审查

1、报名时间:自2021年9月17日9:00起至2021年9月25日17:30止。

2、报名方式: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,本次报考采取线上报名和邮寄资料的方式进行报名。报考人员将报名登记表(见附件)、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、身份证和学历证、其他资格证书的原件扫描件上传并发送至报名邮箱kfqrmfyzgs@163.com,邮件标题按“报考者姓名”填写。同时将以上报名资料用A4纸打印并邮寄至长沙市开福区华章路172号开福区法院政治部。

3、资格审查:收到线上报名资料和邮寄报名资料后即进行初审,未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料的不予初审。初审合格后,符合条件的准许参加考试。 

(二)考试

1、笔试和技能测试。笔试内容为综合科目(包括行政能力和写作)。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。

2、面试。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,确定参加面试人员,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的应变能力、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。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。

3、体检。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(综合成绩=笔试成绩×60%+面试成绩×40%)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。体检标准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执行。若笔试成绩不及格、未参加体检或有体检不合格者,不予录取。

四、考察和聘用

1、考察主要采取查阅资料方式进行,考生应提交相关报名资料原件配合考察。考察合格者办理相关手续(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后派遣至我院工作)。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,考生提交的材料与招聘条件不符或故意隐瞒、弄虚作假的,一经发现证实,取消资格,已办理聘用手续的,取消聘用,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。

2、拟聘用在职人员须在办理录用手续前提供离职证明,无法提供者,不予聘用。

3、劳动合同期为3年(含试用期),试用期3个月,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,予以正式聘用,考核不合格的,取消聘用。

五、薪酬及福利

录用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缴纳保险(五险一金)。聘用人员住宿需自理,日常工作餐按相关规定执行。

其他未尽事宜请致电咨询,联系电话:0731-84816586。

附:《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招聘司法宣传人员报名登记表

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
2021年9月16日